喜讯兰考的准妈妈和新生儿父母们快看,全省
好消息
正在备孕、已孕的准妈妈和新生儿父母们请注意:《兰考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于今年日正式上线,我县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县符合条件的孕妇和新生儿提供免费筛查。
相关政策
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豫办〔〕10号),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对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和听力筛查服务。
免费筛查对象?夫妇至少一方具有兰考县户籍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夫妇双方非兰考县户籍但女方在我县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免费筛查内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定点服务机构内可接受以下免费筛查服务。
1.孕11—13+6周的四维超声筛查一次;
2.孕15—20+6周的血清学检查一次;
3.新生儿的两病筛查(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听力筛查一次。
——9月21日,在鹤壁市召开的全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现场推进会又传出喜讯:河南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了《关于完善措施进一步推进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通知》(豫免筛组字〔〕1号),方便异地筛查,简化报销程序。——一、关于异地筛查
1---本省户籍省内异地筛查
尚未办理居住证的本省户籍服务对象可在省内异地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免费筛查,服务机构应当将服务对象相关信息录入全省免费筛查民生实事信息系统(具体结算办法另行通知)。
2---本省户籍省外筛查
本省户籍服务对象在省外医疗机构自费筛查的费用,由服务对象户籍地县(市、区)妇幼保健院(站、所、中心等)(以下简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河南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筛查具体项目费用结算标准进行报销。
3---尚未办理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
尚未办理居住证的非河南省户籍服务对象,可先到居住地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自费筛查,待居住证办理后,再到居住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筛查具体项目费用结算标准报销。
4---驻豫军人及配偶
驻豫军人及户籍不在本地的驻豫军人配偶,可凭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按照《河南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享受免费筛查政策。
二、关于报销程序
对服务对象自年1月1日至各地免费筛查服务工作启动之前自费筛查的费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筛查具体项目费用结算标准,予以报销,同时录入全省免费筛查民生实事信息系统。
延长报销时间报销时间延长至年12月31日。
血清学筛查和四维彩色超声筛查报销程序自费进行血清学筛查和四维彩色超声筛查的,凭检测(检查)报告单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报销(无需再提供相关缴费凭证等手续)。
新生儿“两病”筛查报销程序自费进行新生儿“两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提出申请,经比对确认后予以报销(无需再提供检测诊断报告单和缴费凭证等手续)。
新生儿听力筛查报销程序自费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提出申请,经比对确认后予以报销(无需再提供检测诊断报告单和缴费凭证等手续)。
如何获得免费服务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到村、社区或相关医疗保健机构领取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服务手册,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围保手册和女方小一寸个人免冠彩色数码近照2张,到承担筛查任务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填写《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或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申请表》,经资格审核认定后,接受免费筛查。
我县免费筛查定点机构01免费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采血机构:
兰考县妇幼保健院咨询
?超声筛查机构:
兰考县妇幼保健院咨询
02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机构
?新筛机构:
兰考县妇幼保健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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